(一) CPMI的背景
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是由24个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和金融管理局发起成立的国际性专业组织,旨在全球范围内强化支付、清算和结算安排的监管、政策和实践。
CPMI的前身是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1980年十国集团中央银行成立支付系统专家组,1990年正式设立CPSS。CPSS一直致力于支付结算体系的发展与改革工作,推动建立稳健、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以加强全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2014年9月1日,为使委员会的名称及其纲领与其实际活动结合得更加紧密,CPSS正式更名为CPMI,并通过了新的纲领。
CPMI秘书处设在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BIS),每年组织召开3次例行会议。自成立伊始,CPMI主席单位主要由美联储、欧央行和英格兰银行承担,现任主席为欧央行理事Benoit Coeure,任期自2013年开始。
(二)CPMI的成员
CPMI的成员为来自24个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和金融管理局的高级职员,包括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比利时国家银行、巴西中央银行、加拿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欧洲中央银行、法国银行、德意志中央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印度储备银行、意大利银行、日本银行、韩国银行、墨西哥银行、荷兰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瑞典银行、瑞士国家银行、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沙特阿拉伯货币当局、南非储备银行、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三)CPMI的新纲领
CPMI提高了支付、清算、结算和相关安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由此支持了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CPMI监测并分析这些安排在各司法管辖内和跨司法管辖的发展情况。它也是中央银行在监督管理、政策、运行事务(包括提供中央银行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的论坛。CPMI是这一领域的全球标准制定者,旨在对全球范围内的相关安排加强监管、强化政策和实践。CPMI通过以下活动实施其授权职责:
1.监测和分析发展情况,以识别与其授权范围内诸多安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关的风险,以及对全球金融体系带来的风险。
2.分享与其授权范围内诸多安排、监督管理职责和提供中央银行服务相关的经验,以提升共识;制定政策建议或中央银行的公共政策。
3.对其授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实践,建立并推动形成全球标准和建议,包括对标准和建议的解释和实施提供指导。
4.为确保及时、一致和有效的实施,监测CPMI标准和建议的实施情况。
5.支持合作监督和跨境信息分享,其中包括跨境危机管理的应急通信和应急预案。
6.与非CPMI成员的中央银行保持联系,以便分享经验和观点,并在CPMI成员之外的司法管辖内直接或通过适当地支持区域组织推动CPMI标准和建议的实施。
7.与其他金融部门标准制定者、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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