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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的如何办理?

字号 文章来源: 2012-12-12 19: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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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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