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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如何办理?

字号 文章来源: 2012-12-12 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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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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