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