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和使用人民币要悉心爱护,不要乱折乱揉;
(2)不要将人民币与污染和具有腐蚀的物品放在一起;
(3)暂时不用的人民币最好存到银行,不要随意藏放,以免丢失、损坏或遗忘;
(4)残缺污损以致不能流通的人民币应到银行兑换;
(5)发现误收的假币不要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发现他人使用假币,应予以制止;
(6)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尽快报告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