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唐太宗李世民第三子(李泰墓志上称其为唐太宗三子,《旧唐书》中记其为四子,事涉唐太宗的第二子李宽曾经过继给他人有关),死于永徽三年十二月,只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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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死后葬于湖北郧县城关马檀山,其家族后人也先后葬于此,该处遂成为其家族墓地。
在李泰墓的出土文物中,有一批金锭,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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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原来称其为金条和金块。现初步研究如下:
一、
外形描述
1.墓中共出土金条19条,(照片2)金块11块。(照片3)金条呈条状,黄金光泽,扁圆形,表面不甚平整。大小长短不一,长约
5.5-13
厘米,宽约
0.8-2.4
厘米。金条的两端一般呈渐扁小圆弧状,棱角不分明。(照片
1
)
2.金块中一部分也呈条状,另一部分可能是金条经过切割后的产物,呈块状,它们应该都是属于金条之列。
3.金条和金块的一面一般都有砂眼或铸痕存在,这是铸造时留下的痕迹。
4.部分金条和金块的一端带有切口,切口一般是从一面切下,在金条或金块的另一面就留下了切割后的茬口。从出土的金条和金块的实物看,切割时一般都从一端切起,据推测,有的金条被切割过一次,有的被切割过多次,只剩下一小块了。
5.19条金条的总重量为1341克;11块金块的总重量为234克。最大的一条完整金条的重量约为150克,最小的金块重量只有数克。
二、
金锭的铸造工艺
金锭系采用铸造成型。从其外形看,金锭在铸造时没有采用定型的模具,所以大小不一。其工艺主要为:
1.原料。这批金锭不可能是直接从矿石冶炼出的金液浇铸而成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直接从矿石冶炼得到的金液,一般都是采用定型的模具浇铸成金锭,以便计算产值等;二是从这批金锭的表面颜色存在差别看,其成色不完全相同,如果是直接来源于矿石冶炼的金液铸成,其成色应该是基本相同的。据此推测,制造这批金锭的原料应该是已成型的金锭或其它金器等,经重新熔化后再行铸成的,而且不是一次铸成的。
2.浇铸。将原料放入坩埚,加热熔化后,在熔化的现场地面或采用其它方法,随意形成不定型的凹槽,再将熔化了的金液直接浇入凹槽内即成。
3.铸造地点。在李泰家族墓地中出土了一批金器,有金狮、金花等,工艺水平都相当高,代表了当时的金器制造水平。相对比较,这批金锭的制造水平却明显地较低,不太可能是由皇家作坊制造的产品。由此推测,这批金锭极可能是在郧县当地制造的。
三、
金锭的来源与使用
李泰是李世民的第三子,是当时皇位的有力争夺者之一,失败后,不仅被赶出京城长安,同时被贬到偏僻的郧县,据墓志记载,李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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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壮年时,就客死在郧县住地,其生前在郧县时的处境之艰难程度可想而知。据此,可以作如下的推测:
李泰在郧县时处境艰难,为了生活,只得将从京城带来的黄金(金锭或其它金器)重新熔化后,铸成便于切割的小金条,使用时从金条上切下一段支付。李泰死后,一些还没有使用过或没有使用完的金条被带入墓中随葬了。在已经发掘的李泰之子李欣、孙李徽墓中再也未见到这种金条了,而且其它的金器也很少,表明其家族处境越来越艰难了。
可以看出,出土的这批金锭中,有的被切割过一次,有的可能被切割过多次,只剩下一小块了。说明它们是作为实际的货币在交易中使用。使用时,一定成色的黄金是按其重量的大小计算价值,所以在使用时必须有计量用的天平之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