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防范和化解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风险隐患,成都分行纪委协助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现“八小时以外”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建设。2019年7至8月,成都分行纪委在辖区人民银行开展干部职工异常行为集中排查工作,共发现29家单位、91名干部职工存在异常行为,主要表现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涉及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金融风险,以及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结合排查出来的问题,成都分行纪委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部署,以及总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八小时以外”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提炼总结日常监督管理、风险排查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的好做法,如谈心谈话、联席会议和上门走访等,及时协助党委出台《意见》,规范干部职工言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异常行为具体表现。成都分行纪委在监督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对于哪些属于应该关注的异常行为,把握不准确或不全面,缺乏清晰的认识。同时,从近年来人民银行系统“八小时以外”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员工异常情况都呈增速明显、点多面广的态势。为此,成都分行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梳理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有关行为要求等基础上,针对“八小时以外”有关案例和异常情况,挖掘其中的异常行为及表现,并归纳为思想、工作、生活、经济、治安等5大方面,列举了24种具体表现形式,使监督始终聚焦主题、聚焦问题,达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
三、落实严管厚爱,构建教育管理处置并重工作机制。成都分行党委、纪委坚持严管与相爱相结合,建立健全以教育、管理、处置并重的“八小时以外”管理工作机制,多举措切实强化监督。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二是制定完善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为规范承诺制度、异常行为排查登记制度、重点人员关注制度等7项制度,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实行分类处置。将异常行为处置方式分为即时处置、持续关注、关心帮助3大类,对发现有异常行为人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妥善化解风险。
四、强化工作督导,推动切实履行管控主体责任。目前,成都分行党委已将《意见》印发辖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八小时以外”工作主动性,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各部门“八小时以外”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目标管理考核、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异常行为排查不力、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事件或案件的;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而未报告未处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下一步,成都分行纪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掌握、督导和推动,及时研究解决辖区“八小时以外”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并做好有关情况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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