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9-24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六届第一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在法国巴黎举行,来自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成员、区域性组织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观察员的近400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首次作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指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全会前的指导小组会议。
全会讨论了挪威和西班牙两国的互评估报告。由于西班牙和挪威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评估的首批国家,全会研究了有关评估标准适用的准确性,修正了部分评估结果,最终就两国的评估结果达成基本一致。全会还对日本、土耳其、冰岛、美国、巴西、南非等成员改进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体系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讨论,同意土耳其结束互评估后续。
全会就金融机构规避风险(De-risk)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认为金融机构采用打包的方法对特定人群开展风险评级,存在将部分特定人群整体排斥出正规金融体系的负面作用,不符合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法。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表声明号召金融机构采取客户个体风险评级方法以促进金融体系的包容性(链接地址如下: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s/news/rba-and-de-risking.html)。
全会发表了对恐怖组织"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ISIL)"的声明,要求各国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并参照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有关建议,建立一套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防范该组织渗入各国金融体系(链接地址如下: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s/news/fatf-action-isil.html)。同时,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还将对"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造成的恐怖融资和洗钱风险开展专门评估。
全会及有关工作组会议就技术援助的最佳实践、有效监管和执法、虚拟货币监管、防范利用非营利组织恐怖融资的最佳实践、第四轮互评估报告讨论程序等指引文件等进行了讨论,并通过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指引、银行业风险为本方法指引两份研究报告。
全会认为阿根廷、古巴、埃塞俄比亚、塔吉克斯坦和土耳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取得重要进展,同意结束对五国的国际合作审查。会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就国际合作审查工作发表了新的“公开声明”(链接地址如下: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s/news/public-statement-oct2014.html)和“提升全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合规水平:持续性进程”文件(链接地址如下:
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s/news/fatf-compliance-oct-2014.html)。
全会一致同意接纳马来西亚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观察员。
FATF第二十六届第二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将于2015年2月在法国巴黎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