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征信管理工作回顾
成立征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了征信管理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承担信贷征信管理工作,拟定信贷征信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有关风险评价准则,宣传普及有关金融知识等。
制定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总体方案 2002年国务院决定成立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17个部委和5家商业银行组成“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2003年6月增加了商务部、银监会等单位为小组成员,9月份就《建立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总体方案专题报告》征求成员单位意见,11月份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此方案进行了重要修改。
企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影响逐步扩大 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设的企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2002年底已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并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获得2003年度银行科技发展一等奖。2003年该系统运行稳定,系统录入的借款人近400万户,录入的人民币贷款13万亿元左右,超过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80%;各地积极开展信贷业务的数据上报和查询,金融机构月均查询达110万次,日均查询最高达7万次。
推动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人民银行批准试点的上海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2003年运转正常,继续发挥作用。同时,加强对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期研究工作,整理业务需求书,研究设计总体技术方案及进行原型系统的开发研究。
调查征信市场,为加强征信市场管理作准备 为了解全国征信市场的情况,在2003年11月份对征信市场做了专题调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有征信机构,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专门征信机构近200家,此外还有其他类中介机构从事部分征信业务的约1000多家。全国从业人员约5 000人。从初步调查的情况看,这些机构的特点:一是征信机构规模较小,服务水平较低。这些机构的注册资金从几万元至上亿元不等,多数在300万元以下。二是从事的业务范围种类多。例如,企业资信调查、消费者信用调查、资信评级、担保等。三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民间投资的征信机构、外资征信机构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建立的有关机构等。
2004年征信业及征信管理展望
总体看,目前我国征信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征信业发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征信法制建设滞后,尚属空白;二是基础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缺乏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三是缺乏对企业和个人身份的查验系统,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缺乏保证;四是社会对征信业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利用征信服务防范信用风险的意识不强;五是对征信市场缺乏必要的监管,征信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在未来几年内要完成以下五项任务:一是尽快出台征信法规,并制定有关配套的实施办法,使征信业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二是在一、二年内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基础信息系统,首先满足商业银行信用查询的基本需要,逐步为企业信用评级、个人信用评分等业务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形成少数采集保存全国信用信息资源的大型征信机构和若干提供信用信息评估等信用增值服务的征信服务公司并存,既有分工、又有市场竞争、运行高效的社会征信机构体系;四是初步建立包括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管理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五是制定征信行业关键技术标准和实施统一技术标准的制度办法,促进信息共享和市场发展。
2004年征信业管理的主要工作 国务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征信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适合我国特点的征信机构体系和监管体制。研究制定有关征信机构管理、信用信息披露、企业资信评估、个人信用服务的有关法规,制定征信业有关行业技术标准、风险评价和征信企业内控指引,建立规范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制度。研究制定鼓励使用信用信息服务产品及培育征信市场的政策措施。加快中央基础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年内实现在若干城市主要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加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维护、管理和升级改造,加强对系统数据的整合和挖掘,加强系统对关联企业动态监测、信用风险预警及宏观经济金融分析等专题研究。抓紧完成征信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征信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信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