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上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与财政部共同修订《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和《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进一步完善改革试点配套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扩大试点范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央试点单位从上年的6个扩大到38个,涉及的预算科目从上年的43个增加到128个,集中支付资金由上年的107亿元增加到当年的577亿元。
认真贯彻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配合财政部进行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和所得税分享改革,与财政部共同制定《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并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率先在8个中央单位进行试点。
国库电子化建设
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国库加入支付系统后会计核算新业务的需要,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开发了国库会计核算新系统(包括总库会计核算系统和国库会计核算2.0版)和收支统计分析新系统。该系统自10月8日在总库、北京、武汉正式启用以来,运行情况良好,适应能力增强,国库资金的汇划清算速度明显加快,国库收支统计的质量明显提高,国库收支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国库部门正在抓紧时间做好新系统的推广运行工作。国库会计核算新系统和收支统计分析新系统的推广应用,标志着国库会计核算和收支统计分析业务从此进入一个崭新时代,是实现国库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加强国库监管
根据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发展变化,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试行)》三个文件,重新修订国库会计核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国库资金清算业务的处理手续。
为认真落实国库内控制度及《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各级国库普遍开展会计业务实地检查,并对全国近700个商业银行或信用社代理支库进行审查,对个别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资格,使代理国库的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国债发行、兑付情况
2002年,共发行凭证式国债四期,发行总额1473亿元。组织商业银行办理兑付各类实物国债本息3.8亿元,指导凭证式国债承销机构办理兑付凭证式国债本息1 787亿元 ;完成国债票样清理回收的扫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