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以坚实基础、强化内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
调整了人民银行会计财务管理体制
为适应业务发展,2001年人民银行调整了会计财务管理体制,由原来分行 (营业管理部) 管理辖区的会计财务工作,改变为由分行(营业管理部) 、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分别管理所在省、市的会计财务工作。
规范了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
制订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主管人员和营业部门主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要求和管理权限,为加强人民银行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积极推进会计核算“四集中”
在泉州市中心支行进行了会计核算集中、账务查询集中、事后监督集中、档案管理集中试点,并选择了部分分支机构进行推广。
进一步强化了会计财务内部管理
制订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建设规章制度的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了基建行为; 组织开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科学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圆满完成运钞车招标采购工作。